不是的。
1、會計上所說的“借”和“貸”,只是壹種記賬符號。
2、對於“借”和“貸”是增加還是減少,取決於賬戶的的性質結構。
壹般情況下,資產、成本、損益類的支出借方表示增加,反之貸方表示減少;負債、所有者權益、損益類的收入借方表示減少,反之貸方表示增加。
壹、“借”和“貸”的概況:
1、“借”和“貸”是抽象的記賬符號
借貸記賬法是以“借”和“貸”作為記賬符號,用以指明記賬的增減方向、賬戶之間的對應關系和賬戶余額的性質等,與這兩個文字的字義及其在會計史上的最初含義無關。
2、“借”和“貸”所表示的增減含義
(1)“借”和“貸”作為記賬符號,都具有增加和減少的雙重含義。
(2)“借”和“貸”何時為增加、何時為減少,必須結合賬戶的具體性質才能準確說明。
(3)資產類、費用類是“借”增“貸”減;負債類、所有者權益類、收入類是“借”減“貸”增。
二、借貸記賬法:
1、借貸記賬法是以“借”和“貸”為記賬符號,對每項經濟業務都以相等的金額在兩個或兩個以上有關賬戶進行記錄的壹種復式記賬法。
2、借貸記賬法的記賬規則可以概括為: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
會計知識中的 借、貸 是否是單純意義上的增加與減少的意思呢要理解借貸,就要理解會計的發展歷程,關於會計記錄的發展,先後經歷的不同的稱呼,不如增減,正負等,現在的借貸是國外的舶來品,是16世紀義大利會計和數學家發明的壹個稱呼,其不是單純意義上的增加和減少,而是會計記賬中的記賬方向的符號。
會計記賬首先要有分錄,分錄分為借貸兩方,而且“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借方和貸方要視經濟業務的不同而不同。借和貸只是記賬方向的符號,其反應在不同的會計科目上是不同的涵義:對於資產類,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對於負債類,借方表示減少,貸方表示增加,所有者權益類也是如此;對於收入借方表示轉出,貸方表示收入;對於成本,借方表示成本記賬,貸方表示成本轉出。
也就是說,妳要把借貸當成壹個記賬符號,不要等同於增加和減少的概念,針對不同的專案,要具體判斷,判斷的標準就是上壹段的內容。
另外建議樓主可以看看中山大學劉峰教授編寫的基礎會計,這本書通俗易懂,而且很有啟發性。
在會計上紅字為什麽具有沖銷,減少的意思紅字就是“赤字”呀,會計上就是負收入、核減、。。。
會計中 借方金額增加話,貸方金額壹定是減少的嗎?是的。壹方記增加,另壹方肯定記減少。
借貸記賬法下,賬戶的左方稱“借方”,右方稱為“貸方”。所有賬戶的借方和貸方按相反方向記錄增加數和減少數,即壹方登記增加額,壹方登記減少額。
借貸記賬法的記賬規則: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
但“借方”表增加還是“貸方”表示增加,則取決於賬戶的性質與所記錄的經濟業務內容的性質。通常來說:
資產、成本、費用類賬戶增加記“借方”,減少記“貸方”;
負債、所有者權益和收入類賬戶的增加記“貸方”,減少記“借方”;
備抵類賬戶的結構與所調整的賬戶結構正好相反。
在會計術語中“借”“貸”的意思樓主首先要了解“借貸記賬法”的基礎即公式“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借貸記帳法的基本結構是:每個賬戶都分為“借方”和“貸方”,壹般來說規定賬戶的左方為“借方”,右方為“貸方”。在帳戶的借方記錄經濟業務,可以稱為“借記某賬戶”;若在賬戶的貸方記錄經濟業務時,則可以稱為“貸記某賬戶”。
運用借貸記賬法加以處理如下:
1、資金流入企業的業務。即資產與負債、所有者權益同時增加。資產增加記入有關賬戶的“借方”,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增加記入有關賬戶的“貸方”。
2、資金在企業內部流動的業務。即資產、收入和費用之間或資產要素內部的增減。資產和費用的增加以及收入減少記入相關賬戶的“借方”,收入增加以及資產和費用的減少記入相關賬戶的“貸方”。
3、權益轉化的業務。即負債、所有者權益和利潤三者之間或壹個要素內部有增有減。負債、所有者權益和利潤增加記入相關賬戶的“貸方”,減少則記入相關賬戶的“借方”。
4、資金退出企業的業務。即資產和負債、所有者權益同時減少。資產減少記入有關賬戶的“貸方”,負債及所有者權益減少則記入有關賬戶的“借方”。由此可以看出,每類業務都要同時記入有關賬戶的借方和另壹些賬戶的貸方,且記入雙方的金額相等。
會計上的企業減資是指實收資本減少的意思麽?企業減資就是註冊資本減少,而註冊資本在會計賬務上出來的實收資本等於註冊資本數額,即:註冊資本1000
借:銀行存款等科目1000
貸:實收資本1000
如果減資就是減少註冊資本,進而就是減少實收資本,因此,企業減資是指實收資本減少
會計中的借貸怎麽理解。借就是增加貸就是減少?對嗎?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等號左邊:借為增,貸為減;
等號右邊:借為減,貸為增。
固定資產清理是借減貸增嗎?在核算時候他和累計折舊為什麽會在借方呢?不是減少的意思嗎固定資產原值額設定在借方,折舊額在貸方,對固定資產清理會出現折舊借方額。 固定資產原值減累計折舊後為固定資產凈值額。在資產負債表上這三項資料都要填上。
復式記賬中的借貸是什麽意思?借貸和增加,減少的關系?答案做好詳細點借貸記賬法以“借”、“貸”二字作為記賬符號,並不是“純粹的”、“抽象的”記賬符號,而是具有深刻經濟內涵的科學的記賬符號。從字面涵義上看,“借”、“貸”二字的確是歷史的產物,其最初的涵義同債權和債務有關。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借貸記賬法得到廣泛的運用,記賬物件不再局限於債權、債務關系,而是擴大到要記錄財產物資增減變化和計算經營損益。原來僅限於記錄債權、債務關系的“借”、“貸”二字已不能概括經濟活動的全部內容。它表示的內容應該包括全部經濟活動資金運動變化的來龍去脈,它們逐漸失去了原來字面上的涵義,並在原來涵義的基礎上進壹步升華,獲得了新的經濟涵義:
第壹,代表賬戶中兩個固定的部位。壹切賬戶,均需設定兩個部位記錄某壹具體經濟事項數量上的增減變化(來龍去脈),賬戶的左方壹律稱為借方,賬戶的右方壹律稱為貸方。
第二,具有壹定的確切的深刻的經濟涵義。“貸”字表示資金運動的“起點”(出發點),即表示會計主體所擁有的資金(某壹具體財產物資的貨幣表現)的“來龍”(資金從哪裏來);“借”字表示資金運動的“駐點”(即短暫停留點,因資金運動在理論上沒有終點),即表示會計主體所擁有的資金的“去脈”(資金的用途、去向或存在形態)。這是由資金運動的內在本質決定的。會計既然要全面反映與揭示會計主體的資金運動,在記賬方法上就必須體現資金運動的本質要求。
借貸記帳法起源於13~14世紀的義大利。借貸記帳法“借”、“貸”兩字,最初是以其本來含義記帳的,反映的是“債權”和“債務”的關系。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借貸記帳法也在不斷發展和完善,“借”、“貸”兩字逐漸失去其本來含義,變成了純粹的記帳符號。1494年,義大利數學家盧卡 · 帕喬利的《算術、幾何、比與比例概要》壹書問世,標誌著借貸記帳法正式成為大家公認的復式記帳法,同時,也標誌著近代會計的開始。盧卡 · 帕喬利被稱為“近代會計之父”。
特點
借貸記賬法有哪些優點?
答:其優點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 有利於分析經濟業務,加強經濟管理;
(2) 有利於防止和減少記賬差錯;
(3) 在賬戶設定上較為靈活;
(4) 有利於會計電算化。
定義區分
會計的基礎課程始於借方和貸方。借方在帳簿的左側,貸方在帳簿的右側。在這裏,要牢記壹條不變的定律:“借方=貸方”,換句話說,在任何交易中,都必須同時登記到帳簿的左右兩側,其原則如下:
(1)資產增加時,記入左側;資產減少時,記入右側。
(2)負債增加時,記入右側;負債減少時,記入左側。
借貸記賬法是以借貸為記賬符號的壹種復式記賬法。
借貸記賬法的賬戶基本結構分為左、右兩方,左方稱之為借方,右方稱之為貸方。壹般在賬戶借方記錄的經濟業務稱之為“借記某賬戶”;在賬戶的貸方記錄的經濟業務稱之為“貸記某賬戶”。至於借方和貸方究竟哪壹方用來記錄金額的增加,哪壹方用來記錄金額的減少,則要根據賬戶的性質來決定,不同性質的賬戶,其結構是不同的。
記賬規則
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 借貸記賬法的記賬規則可以概括為: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
第壹,任何壹筆經濟業務都必須同時分別記錄到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賬戶中去;
第二,所記錄的賬戶可以是同類賬戶,也可以是不同類賬戶,但必須是兩個記賬方向,既不能都記入借方,也不能都記入貸方;
第三,記入借方的金額必須等於記入貸方的金額。
借貸記賬法是復式記賬法的壹種。它是以“借”、“貸”為記賬符號,以“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會計等式為理論依據,以“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為記賬規則的壹種科學復式記賬法。
賬戶機構
在借貸記賬法下,通常把賬戶分為左、右兩方,分別反映經濟業務的增加和減少。其中左方被稱為借方,右方被稱為貸方。
所有賬戶的借方和貸方都要按照相反的方向記錄其增減變動,即:壹方登記資金的增加額,另壹方就登記資金的減少額。
(1)資產類賬戶
資產類賬戶的結構是:增加數記入賬戶的借方,減少數記入賬戶的貸方。
(2)負債及所有者權益類賬戶
負債及所有者權益類賬戶的結構是:增加數記入賬戶的貸方,減少數記入賬戶的借方。賬戶若有余額,壹般為貸方余額,表示負債或所有者權益的結余數。
(3)成本費用類賬戶
成本費用類賬戶的結構是:增加數記入賬戶的借方,減少數或轉銷數記入賬戶的貸方,該類賬戶在期末結轉後壹般沒有余額。
(4)收入類賬戶
收入類賬戶的結構是:增加數記入賬戶的貸方,減少數或轉銷數記入賬戶的借方,該類賬戶在期末結轉後壹般沒有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