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應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入帳價值:
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證的,按憑證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帳價值.
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入賬價值:(1)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2)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入賬價值.
3.如受贈的系舊的固定資產,按照上述方法確認的價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後的余額,作為入帳價值.根據稅法的規定,對於接受固定資產捐贈的,並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相關會計處理:1.接受捐贈時:借:固定資產貸:待轉資產價值——接受捐贈貨幣性資產價值貸:銀行存款等科目(交納的相關稅費)2.計算交納企業所得稅時:借:待轉資產價值——接受捐贈貨幣性資產價值貸: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貸:資本公積——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準備.
固定資產是什麽意思?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價值達到壹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固定資產是企業的勞動手段,也是企業賴以生產經營的主要資產.從會計的角度劃分,固定資產壹般被分為生產用固定資產、非生產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