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查詢要作廢的憑證。
(2)在“填制憑證”窗口中,執行“填制憑證”|“作廢/恢復”命令。
(3)憑證左上角顯示“作廢”字樣,表示該憑證已經作廢。
註意:☆作廢憑證的內容和序號仍保留,只顯示“作廢”字樣。
☆無效憑證不能修改或審核。
☆記賬時,作廢的憑證應參與記賬,否則月末不能關賬,但作廢憑證的數據不處理,相當於空白憑證。
☆查詢賬簿時,找不到已作廢憑證的數據。
☆如果當前憑證已經作廢,可以執行“編輯|作廢/恢復”命令,取消作廢標記,將當前憑證恢復為有效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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