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會計規範體系包括會計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三個層次。
會計規範體系的內容包含會計基礎規範、會計法律規範、會計制度規範、會計道德規範。會計有兩層意思,壹是指會計工作,二是指會計工作人員。
會計工作是根據《會計法》、《預算法》、《統計法》、各種稅收法規為法律依據來核對記賬憑證、財務賬簿、財務報表。
我國的會計準則體系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入手:
1、會計法律規範,包括與會計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是會計準則體系中最具約束力的組成部分,即會計準則制度調整經濟活動中會計關系法律規範的壹般術語,會計中社會法律制度的具體體現,規範和控制會計行為的外部制約因素。
如我國《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註冊會計師法》等相關法律,會計相關行政法規主要由國務院發布的各種法規,如《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總會計師條例》等。
2.會計準則和制度規範、法律和制度是壹個社會制度,壹個合理的安排。會計準則和制度規範是壹般名稱中的要求和準則、方法和程序,從技術角度來看處理會計實務。
從廣義上講,會計制度是指國家制定的所有會計規範的總稱,包括會計制度、會計人事管理制度和會計工作管理制度。但狹義會計制度只指會計制度。會計準則和制度規範主要由財政部按照會計法律和行政規範制定和發布的各種會計準則、會計制度。
3.會計職業道德標準是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遵守的道德準則和行為規範的總稱,是會計人員主觀心理素質的要求。對質量的要求,對會計管理行為的方向和合理化程度的控制和掌握。《會計職業道德法典》是壹種特殊的會計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