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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方面的學習

學會計不僅要學習知識還要考取相應證書:

1、主幹學科:工商管理、經濟學、法學;

2、主要課程:管理學、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管理信息系統、統計學、會計學、財務管理、市場營銷、經濟法、財務會計、成本會計、管理會計、審計學。主要學中級財務會計、高級財務會計、財務管理等;基礎課有管理學、宏觀經濟學、微觀經濟學等課程。

3、實踐性教學環節:包括課程實習、畢業實習,壹般安排10--12周。

會計學專業培養具備管理、經濟、法律和會計學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能在企、事業單位及政府部門從事會計實務以及教學、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學科高級專門人才。

業務培養要求: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會計、審計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會計方法與技巧方面的基本訓練,具有分析和解決會計問題的基本能力。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學、經濟學和會計學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

2.掌握會計學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較強的語言與文字表達、人際溝通、信息獲取能力及分析和解決會計問題的基本能力;

4.熟悉國內外與會計相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和國際會計慣例;

5.了解本學科的理論前沿和發展動態;

6.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壹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

會計證書考取:

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也就是所說的《會計證》,根據國家的規定,在我國所有要從事會計行業的人,必須持有該證書。考試科目包括:財經法規與職業道德、會計基礎知識、會計實務、初級會計電算化。報考人員要符合《會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采取自主報名參加考試的方式。每人每科考務費20元(初級電算化45元),報名信息卡及手冊費5元。依據國家財政部規定:凡在兩年內參加四門考試成績合格者,考試結束3個月後可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單科合格成績可保留壹年。必須提醒的是,考試人員必須到財政部指定的報名地點報名。

②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職稱考試)。考試分為初級資格考試(獲取助理會計師證)和中級資格考試(獲取中級會計師證)。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高中畢業以上學歷。可申請初級資格考試。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考生必須壹次性通過2個科目,才可以取得助理會計師證書。

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考生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通過,才可取得證書。報考中級會計資格時,應根據自身實際,選擇報考壹門或壹門以上,在第二年報考第壹年未報考的或雖已報考但未合格的考試科目,這樣風險會相對小壹些。

另外,目前,我國對已取得中級職稱的會計人員,采用評審制來認證其高級會計師職稱。

③註冊會計師考試(CPA)。凡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的學歷、已取得會計或者相關專業(指審計、統計、經濟)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中國公民都有資格報考。隨著近年來註冊會計師業務範圍的不斷拓展、註冊會計師執業要求和職業判斷能力的要求不斷提高以及國際化發展的人才需求不斷提升,財政部決定對註冊會計師制度進行改革,並從2009年起實行新的考試制度,原考試制度2009年實行最後壹年。這次改革重點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壹是將註冊會計師考試由壹個階段調整為兩個階段,第壹階段為專業階段,第二階段為綜合階段。二是調整和補充考試內容,充實公司戰略、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等內容。三是註重測試考生的綜合應用技能,特別是第二階段考試,整合現行考試制度有關要求,對勝任能力方面的要求進行分拆和補充,並加以整合,著重考查考生在執業環境中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