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之前沒有“出現”在公開目錄中而引起“波瀾”的會計證,在最終公布的目錄中重新出現,被定義為準入類。這意味著,會計證仍將是從事會計工作、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評價、聘任會計專業職務的必備條件。不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也強調,由於相關法律依據已進入修改程序,將根據相關法律的修改進行調整。
事實上,會計從業資格已經被國務院列為擬取消的職業資格項目,但取消會計從業資格涉及《會計法》的修改,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相關法律法規。
不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表示,會計從業資格的法律法規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會計法》現已進入修訂程序,將根據相關法律的修訂情況進行調整。
此外,技能人才職業資格中,
航空運輸服務人員、道路運輸服務人員、消防和應急救援人員等3項職業資格的資格類別也由“準入類”調整為“等級評價類”。而此前本報報道過的殯葬行業四大職業,包括殯儀服務員、遺體防腐整容師、遺體火化師、公墓管理員,因未列入公開目錄,此次並未加入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