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轉的具體手續如下:
原發證財政部門辦理遷出手續,並將所領取的會計檔案帶到您的遷入地所在區財政局辦理;填妥《中華人民***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且要攜帶以下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A:《會計從業資格證書》;B:學歷證書;C:有效身份證;D:新單位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即可)。
沒有工作單位的話,就到現居住地的街道開居住證明(暫住證)也可以。
沒有年檢(繼續教育)不能辦理調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