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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代理記賬:實用的會計做賬技巧

什麽叫做賬?

開始記賬入冊直到結算的全過程以及其中的環節都叫做賬,是指會計進行帳務處理的過程,壹般從填制憑證開始到編制報表結束的整個過程。如何更準確、更合理地處理每壹筆業務成為很多會計必修的壹門技術。

除現金賬、銀行存款賬、總賬外,至少要壹本三欄式賬(登錄往來等科目)、費用賬(即多欄賬,十七或十三欄都可以),如固定資產多,還應有專用的固定資產賬本,如果是制造企業,還應有生產成本賬。

根據《會計法》的規定,所有實行獨立核算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粉單位和其他組織都必須設置以下法定會計賬簿,並保證其真實、完整。

針對不同納稅人的做賬要求及建議:

1.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十五日內按照規定設置總賬、明細賬、日記賬以及其他輔助性賬簿,其中總賬、日記賬必須采用訂本式。

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無建賬能力的個體工商業戶,可以聘請註冊會計師代為建賬和辦理賬務;聘請註冊會計師或者經主管國家稅務機關認可的財會人員有實際困難的,經縣(市)以上國家稅務局批準,可以按照國家稅務機關的規定,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貨銷貨登記簿等扣繳義務人應當自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扣繳義務發生之日起十日內,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稅種,分別設置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賬簿。

2.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采用電子計算機記賬的,對於會計制度健全,能夠通過電子計算機正確、完整計算其收入、所得的,其電子計算機儲存和輸出的會計記錄,可視同會計賬簿,但應按期打印成書面記錄並完整保存;對於會計制度不健全,不能通過電子計算機正確、完整反映其收入、所得的,應當建立總賬和與納稅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其他賬簿。

3.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十五日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送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備案。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采用計算機記賬的,應當在使用前將其記賬軟件、程序和使用說明書及有關資料報送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備案。

查賬征收的企業,科目設置當然要符合會計制度,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明細賬——總賬——報表,壹樣都不能少。在符合會計制度的前提下,也要考慮企業的管理角度,既要讓使用者方便查詢相關信息,又要簡捷明了。

收入的確認,應當符合會計有關規定。在實際操作中,應當是企業與客戶核對無誤後,同時開具銷售發票。

用現金收付,從原則上講應當符合國家對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對於有發票的買賣,盡量通過銀行收付。

另外,編者建議小微創業者的做賬可以委托給具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每年的費用也只要幾千元,這樣既能保障專業性,又能節省大量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