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七十壹條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向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支付款項的,銀行應當按照第四十條、第四十壹條的規定,對原始支付依據或者收款依據進行認真審核,留存復印件,並按照會計檔案保存。未提供相關依據或者相關依據不符合要求的,銀行應當拒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