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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溫州市甌海區事業單位考試公告 報名時間 報名入口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甌海區46家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選調)71名工作人員,其中公開招聘65名,公開選調6名。本次公開招聘(選調)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壹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選調)對象基本條件

(壹)擁護中國***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資歷以及技能資格條件;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年齡、身體條件;

(五)符合崗位要求的戶籍條件;

(六)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選調)單位、具體崗位及要求

1、招聘單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2015年甌海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壹覽表》(附件1);

選調單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2015年甌海區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壹覽表》(附件2)。

2、選調對象須為崗位選調範圍內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且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等次及以上(不含試用期)。甌海區鎮街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和甌海區教育系統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在我區鎮街、教育系統工作最低服務年限5年(含試用期)。

3、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公開招聘(選調)的,須取得當地組織、人力社保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在網絡報名時上傳該證明的照片或掃描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該證明原件,否則取消招聘(選調)資格。

4、報考人員只能選報壹個崗位。

5、招考專業的審查按《2015年甌海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工作人員專業資格審查辦法》(附件3)規定執行。

凡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到時間問題的,其計算時間統壹截止到2015年6月15日。

三、報名程序及辦法

本次考試采用網絡註冊報名,網址:/ (甌海區人事考試錄用系統)。

1、註冊及報名

時間:2015年6月16日0時—6月18日24時。

報考人員登錄甌海區人事考試錄用系統,點擊“在線報名”選擇相應的考試,註冊個人信息後,選擇崗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註冊及報名。在此期間用人單位或用人單位主管部門不作初審,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崗位。

惡意註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並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2、資格初審

時間:2015年6月19日0時—6月20日24時。

用人單位或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最後選定的崗位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在其個人網上報名表裏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並再次報名

時間:2015年6月21日0時—6月22日17時。

已報名人員點擊“在線報名”選擇相應的考試,登陸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並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1天內完成。

4、繳費確認

時間:2015年6月22日17時—6月29日24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甌海區人事考試錄用系統點擊“網上繳費”進行繳費確認並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根據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物價局《關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收費的復函》(浙財綜字〔2007〕7號)文件規定,每科考試費為40元。

報考人員通過“銀聯網上支付”繳納報名費用。“銀聯網上支付”支持加入銀聯的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溫州銀行等銀行卡,提供“銀行卡支付”和“網銀支付”等多種支付方式。

5、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選調)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選調)計劃。核減或取消的招聘(選調)計劃將在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予以公布。招聘(選調)計劃取消的,允許已報考該崗位的人員於2015年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綜合管理科(地址:興海路1號,聯眾大廈901室)進行改報,逾期視作放棄改報,退還考試費。

6、下載並打印《筆試準考證》

時間:2015年7月14日9時—7月18日9時。

已完成繳費人員登錄甌海區人事考試錄用系統,點擊“準考證打印”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四、考試

1、筆試具體時間及科目:2015年7月18日

上午 9:00——11:00 《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 14:00——15:30 《基本素質測驗》

2、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3、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基本素質測驗》兩科,滿分均為100分,各按50%計入總成績。總成績設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為55分,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入圍。

4、崗位代碼為0101、0102的崗位增設速錄技能測試,技能測試內容為文字錄入測試。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數1:8的比例確定參加技能測試人員(如遇確定人選最後壹名同分的,壹並參加技能測試)。達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參加技能測試人員。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增設技能測試崗位的總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40%+《基本素質測驗》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20%

5、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遇總成績同分的,以《基本素質測驗》成績高者優先;如遇各門成績均相同者,另行加試)。

五、資格復審

成績公布壹周後,入圍資格復審人員需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1、參加公開招聘考生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報考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以及2張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若還未取得畢業證書,則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2、參加公開選調考生資格復審時,應提供報考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近兩年年度考核情況、初次參加工作證明(錄用表、工資轉正定級表或介紹信,提供其中之壹),所在單位性質及分類編辦文件(復印件),以及2張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

3、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參加招聘或選調均應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當地組織、人力社保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單位公章)。

4、港澳、國外留學歸來報考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網址:www.cscse.edu.cn)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

5、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專業)資格條件不相符或者弄虛作假取得報名資格條件等情況的,取消招聘資格,不予入圍體檢、考核。

6、如有資格復審自動放棄或不符合條件者,在相應崗位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體檢、考核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確定為入圍體檢對象。入圍體檢人員名單、體檢通知屆時在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考生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體檢、考核參照2015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行。如有體檢、考核自動放棄或不合格者,在相應崗位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經資格復審合格後依次遞補。

七、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選調)對象,在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期內存在異議,經調查核實不符合招聘(選調)程序和條件的,取消聘用(選調)資格,不再遞補。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選調)手續。聘用(選調)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選調)資格,不再遞補。

八、其他註意事項

1、戶籍條件:

(1)符合崗位所需戶籍條件的可以報考相應崗位(以2015年6月15日時戶口所在地為準);

(2)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戶口仍在學校的,如生源地(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符合崗位要求戶籍條件的可以報考相應崗位,資格復審時需提供生源地戶口簿;

(3)報考學歷要求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崗位,按該崗位要求的戶籍條件報考。其他報考崗位,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戶籍不限;

2、報考學歷要求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崗位,按該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報考。其他報考年齡條件要求為1984年6月15日以後出生的崗位,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1979年6月15日以後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應屆畢業的,須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的人員,須在參加資格復審前取得畢業證書。

4、現役軍人不能報考。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7、報考人員在註冊時須先進行手機驗證,輸入手機號碼後,點擊“獲取驗證碼”,系統自動發送驗證碼到相應的手機,驗證成功後才能完成註冊。每個身份證號碼和手機號碼均只能註冊壹次,務必認真核對,確保真實、準確。

報考人員必須在2015年6月16日—6月18日期間內註冊並報名,僅註冊不報名無效。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時以報考人員最後選定的報考崗位為準。

8、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壹致。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需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凡弄虛作假進入考場參加考試的,本場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

9、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壹經查實,即取消招聘(選調)資格。

10、困難家庭的報考人員於網上繳費前,到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綜合管理科(地址:興海路1號,聯眾大廈901室)提供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經審核後免除其考試費。

11、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頒發的《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4〕15號)執行。

12、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的工作人員壹律實行聘用制,按招聘(選調)單位現有崗位情況予以聘用。如報考崗位要求中級及以上任職資格的,若該單位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崗位未有空缺,則將根據單位崗位設置及聘用的實際情況,將擬聘人員聘用在初級專業技術或其他崗位。

13、本次招聘(選調)工作由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規範程序,嚴明紀律,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員,壹經查實,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14、本公告相關事宜,由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0577-88538557

附件1:2015年甌海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壹覽表

附件2:2015年甌海區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壹覽表

附件3:2015年甌海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工作人員專業資格審查辦法

溫州市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