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具審計報告
審計報告是註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件。因此,註冊會計師應將經審計的財務報表附在審計報告後,以便財務報表使用者正確理解和使用審計報告,防止被審計單位更換或變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2.審計賬目
審計的主要任務是查賬,審查政府或企業內部的各種往來賬目、債權債務和納稅情況。審計人員需要審查政府或公司的規章制度,如規章制度是否完善健全;各部門是否符合要求;文件、合同等是否有問題。
3.向被審計實體發送審計報告,征求意見。
審計主要通過向被審計單位發送審計報告草稿征求意見的方式,收集信息,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情況。征求意見稿可以是正式的書面文件,也可以是口頭征求意見的問卷。通過發布征求意見稿,審計人員可以征求被審計單位的同意,了解其內部控制制度、風險評估等內容,從而為後續審計工作提供參考和指導。
審計工作的特點如下:
1,獨立
獨立性是審計的本質特征,也是保證審計工作順利進行的必要條件。國內外審計的實踐經驗表明,審計在組織、人員、工作和經費上都是獨立的。為了保證審計機關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審計機關必須是獨立的專職機構,應當單獨設置,與被審計單位沒有組織隸屬關系。
2.權威
審計權威是保證審計權有效行使的必要條件。審計的權威性總是與獨立性聯系在壹起的,獨立性與審計組織的獨立地位和審計人員的獨立執業密不可分。各國國家法律明確規定了審計制度的實施、審計機構的設置以及審計機構的地位和權力,使審計組織具有了法律權威。
3.公平
與權威性密切相關的是審計的公正性。從某種意義上說,沒有公正,就沒有權威。審計的公正性反映了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