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但是,如果固定資產的盤虧和盤盈金額重大,有時會糾正以前年度的錯誤。壹般情況下,固定資產不會出現上述情況。如果存在,說明公司內控存在漏洞,要及時糾正。
1.未清財產損失和溢出指的是各種庫存收益、庫存損失和在庫存過程中確定的損失價值。通常設立兩個明細賬戶,即“待處理固定資產損失及溢余”和“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及溢余”。待處理的財產損失和漏損與批準前的資產和批準後的當前損失和漏損直接相關。因此,處理財產損壞和泄漏的檢查不可忽視。小企業現金損益直接處理,計入當期損益;但大中型企業在具體處理前,應通過“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進行核算。
2、本科目核算企業在財產清查過程中確定的各類財產盤盈、盤虧、毀損的價值。運輸過程中物料的非正常短缺和損耗也是通過這個題目來說明的。本科目按資產類別和存貨損益項目計算。會計主要處理待處理的財產損失和外溢:各種材料、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的存貨,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固定資產、消耗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等科目,貸記公益性生物資產等科目。各種材料、庫存商品、生物資產發生損失或毀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原材料、庫存商品、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的進項稅)、消耗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公益性生物資產等科目。如果采用計劃成本(或銷售價格)計算庫存材料和商品,也應結轉成本差異(或商品的購銷差異)。
3.如發生存貨過多、盤虧或財產損失,按管理權限申報審批時,應按剩余材料及其他實體(如“原材料”)的價值和可收回的保險賠償或過失賠償進行借記。“其他應收款”的借方科目根據本科目、借方科目或貸方科目的余額和借方余額為“管理費用”,因管理原因出現異常。根據貸方余額,貸記“管理費用”和“營業外收入”科目。應調查公司財產損失和溢出的原因,並在期末前完成處理。經過處理,這個題目應該沒有余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