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失業證》須持以下證件:1.戶口簿(包括有“戶主姓名”和“戶別”內容的首頁、本人部分)及復印件;2.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3.本人學歷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及復印件;(有就業經歷的失業人員,需要持有原單位出具的《終止或 解除勞動合同 決定》、失業人員介紹信及復印件);4.居住地社區(單位)出具的未就業證明;5.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張。 《失業證》和《再就業優惠證》的辦理都是免費的,城鎮失業人員持上所述證件到居住地社區居委會辦理,申請人填寫《城鎮居民〈失業證〉申請審批表》,由居委會上報材料,經過審核後,由市勞動和保障局(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蓋章發證。 國企(或大集體)下崗失業人員可到所在社區居委會申領《再就業優惠證》,所需要的證件和申辦《失業證》的壹樣,另外還必須加上申請報告(寫上何時下崗,申請等),經過核實其就業和生活情況,由市勞動和保障局(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發給《再就業優惠證》。有《再就業優惠證》後可以免費參加計算機、會計、美容等的培訓班,即在居委會報名填表,由上級部門通知上課時間,學習結束後頒發結業證。 《失業證》和《再就業優惠證》實行年檢制度,失業人員每年按規定時間持證到所在社區進行免費年檢,年檢合格蓋章確認當年有效,年檢不合格或逾期不參加年檢的《失業證》和《再就業優惠證》自動失效。 優惠政策: (壹)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持《再就業優惠證》及工商、稅務等相關部門規定的有關材料,向當地工商、稅務等相關部門申請減免有關稅費,具體辦法按《成都市物價局成都市財政局關於貫徹對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免收有關收費的通知》(成價費〔2003〕89號)、《成都市國家稅務局關於轉發四川省國家稅務局關於提高增值稅起征點的通知》(成國稅函〔2003〕165號)、《成都市地方稅務局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通知>的通知》(成地稅函〔2003〕23號)及我市有關規定執行。下崗失業人員到農村開發荒山、荒坡、荒灘享受有關扶持政策按川勞社發〔2003〕7號文件相關規定及我市實施意見執行。 (二)市和區(市)縣要按國家有關規定盡快建立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具體辦法按《中***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的通知》(成委發〔2002〕39號,以下簡稱《通知》),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國家經貿委、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 貸款管理辦法 》和四川省的實施意見以及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營業管理部等部門《關於貫徹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國家經貿委、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