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也就是所說的《會計證》,根據國家的規定,在我國所有要從事會計行業的人,必須持有該證書。考試科目包括:財經法規與職業道德、會計基礎知識、初級會計電算化。
2.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職稱考試)
考試分為初級資格考試(初級會計職稱)、中級資格考試(中級會計職稱)和高級資格考試(高級會計職稱)
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並從事會計職業2年的人,可申請初級資格考試。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考生必須壹次性通過2個科目,才可以取得助理會計師證書。
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壹)、中級會計實務(二),考生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通過,才可取得證書。
另外,目前,我國對已取得中級職稱的會計人員,采用評審制來認證其高級會計師職稱,高級資格考試科目:高級會計實務。
3.註冊會計師考試(CPA)
凡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的學歷、或者已取得會計或者相關專業(指審計、統計、經濟)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中國公民都有資格報考。自2009年起註冊會計師考試科目變為“6 1”模式,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新增科目)。
另外,考試分三個階段。 第壹層級,專業階段考試設6科,即在延續現行考試的5科基礎上,增設1科。 第二層級,綜合階段考試設1科,考試科目為綜合測試, 第三個層次,是英語考試。資料暫不詳。
專業階段單科成績5年內有效,考生通過專業階段全部科目考試後,取得長期有效的“註冊會計師考試專業階段合格證書”。
考生通過綜合階段科目考試後,取得“註冊會計師考試全科合格證”。取得全科合格證考生,如5年內申請成為中註協會員,並滿足繼續教育要求,全科合格證長期有效。否則5年內有效。
依據相關規定,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學校及科研單位中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者),可以申請免試壹門專長科目。考試實行滾動式,從第壹門單科合格成績取得之年限算起,五年內必須考完所有科目,才可獲得申請註冊會計師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