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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弊三角理論名詞解釋

舞弊三角理論名詞解釋:舞弊三角論是關於舞弊行為形成原因的理論。舞弊三角論認為,企業舞弊的產生由壓力、機會和自我合理化三要素組成,缺少了上述任何壹項要素都不可能真正形成企業舞弊。

關於企業舞弊行為的成因,理論界提出了企業舞弊形成的三角理論、GONE理論和企業舞弊風險因子理論等許多著名的理論。該理論由美國註冊舞弊審核師協會(ACFE)的創始人、現任美國會計學會會長史蒂文·阿伯雷齊特(W.Steve Albrecht)提出。

他認為,企業舞弊的產生是由壓力(Pressure)、機會(Opportunity)和自我合理化(Rationalization)三要素組成, 就像必須同時具備壹定的熱度、燃料、氧氣這三要素才能燃燒壹樣, 缺少了上述任何壹項要素都不可能真正形成企業舞弊。壓力可能是經營或財務上的困境以及對資本的急切需求。

在面臨壓力、獲得機會後,真正形成企業舞弊還有最後壹個要素——借口(自我合理化),即企業舞弊者必須找到某個理由,使企業舞弊行為與其本人的道德觀念、行為準則相吻合,無論這壹解釋本身是否真正合理。

企業舞弊者常用的理由有:這是公司欠我的,我只是暫時借用這筆資金、肯定會歸還的,我的目的是善意的,用途是正當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