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會計法律制度的行為包括:(1)違反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行為;(2)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選項B);(3)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選項C);(4)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選項A);(5)單位負責人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會計法》規定行為的會計人員實行打擊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