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期要大寫,比如65438+2008年10月6日,寫成:兩千零八年壹百壹十個月零六天。
2、銀行和賬戶要寫清楚(現在壹般買支票,銀行已經蓋章)。
3.收款人寫收款人全稱。
4.用文字和數字表示的金額應填寫完整,如5023元,數字5前應加人民幣符號,大寫:5023元整。
二、匯票的簽發日期必須以中國資本為準。為防止匯票提示日期被塗改,在填寫月份和日期時,如果月份是壹、二、十,日期是壹至九和壹、二、三,應在其前面加壹個“零”;
如果是11日到19日,要在前面加“壹”。比如65438+10月15,應該寫成1月15日。再比如65438+10月20日,應該寫成010月20日。即:1-10,20日、30日前有零,65438+10月、2月、10前有零。
擴展數據:
支票中記載的項目包括:絕對項目、相對項目和非法項目。我國《票據法》和《支付結算辦法》規定,出票人可以授權補充票據的形式記載兩個絕對項目,包括:支票金額和收款人名稱,在補充票據制作前不得使用。
(1)絕對項目:
①註明“查”字;
②無條件支付委托;
(三)確定的金額;
(四)付款人名稱;
⑤發行日期;
⑥出票人簽名。這是票據法中的壹項必備條款。如果缺少某壹項,票據無效。
(2)相關記錄:
①付款地(如支票上未註明付款地,付款地為付款人營業地)
(二)出票地(支票上未記載出票地的,出票人的營業場所、住所和經常居住地為出票地)。意思是《票據法》規定應記錄而未記錄。如果沒有記載,可以通過法律規定推定,不導致票據無效。
(3)非法定項目:
檢查的目的;
②合同號;
③約定違約金;
(4)法院的管轄權等等。非法定項目對支票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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