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事業單位人員屬於公務員,不能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三條 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二)年滿十八周歲; (三)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擁護中國***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四條 公務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壹)忠於憲法,模範遵守、自覺維護憲法和法律,自覺接受中國***產黨領導; (二)忠於國家,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三)忠於人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 (四)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五)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守法治,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公德、家庭美德; (七)清正廉潔,公道正派;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