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包裝物押金屬於其他應付款科目,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
2、支付包裝物押金屬於其他應收款科目,會計分錄為: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啤酒、黃酒及非酒類貨物:收取的包裝物押金,單獨記賬核算且未逾期的,不並入銷售額征稅;因逾期未收回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押金,應並入銷售額征稅。
啤酒、黃酒以外的其他酒類產品:收取的押金,無論是否逾期壹律並入銷售額征稅。
3、其他應收款及主要內容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其主要內容包括: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應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2、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房租費等;
4、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