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營科技企業創業者和技術人員。所謂民營科技企業,壹般是指以科技人員為主體,按照自負盈虧、自願組合、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原則創辦和經營,主要從事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和成果轉化的經濟組織。他們的企業家和技術人員擁有不同數額的企業股份,掌握企業的核心技術和管理專長,是科技轉化為現實生產力過程中的重要力量。
(2)外資企業聘用的管理和技術人員。外商投資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投資設立的企業。在外資企業工作的中國管理技術人員通常比較年輕,受過高等教育,他們中的許多人都有過留學和就業的經歷。他們熟悉國外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法,壹般在外企的壹些部門擔任骨幹。
(3)個體戶。個體戶,即個體工商戶,是擁有壹定資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也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最早的新的社會階層。截至2001年末,全國登記註冊個體工商戶2433萬戶,註冊資本3435.79億元。
(4)民營企業家。私營企業是指企業財產私有制,擁有大量從業人員的營利性經濟組織。民營企業家日益成為經濟實力、經營範圍和社會影響力不斷擴大的社會階層。據統計,截至2001年末,全國註冊私營企業202.85萬戶,註冊資本總額1821224萬元。其中註冊資本在654.38+00萬元以上的有2310萬戶,註冊資本在1億元以上的有383戶。
(五)中介組織從業人員。中介組織壹般是指介於企業和個人之間,為其服務、溝通、協調、監督的社會組織。主要由三類組成:行業中介組織,如行業協會、學會、商會、研究會等;律師、會計師、資產評估等專業事務所等公證中介組織,證券、仲裁等中介組織;服務性中介組織,如提供就業、廣告、公關、房地產等服務的組織。這些組織的大多數雇員都受過專門訓練,專業化程度很高。
(6)自由職業者。主要指不定期在任何經濟組織、事業單位或政府部門工作,憑借自己的知識、技能或專長向社會提供某種服務並獲得報酬的人。主要包括壹些文化藝術工作者。
上述六個社會階層雖然在財產狀況、文化水平、社會地位、社會職業等方面有所不同,但他們都有壹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不屬於人們過去所說的“公家”。但如果追根溯源,這些階層中的很多人其實是“公仆”,比如國企的管理人員、工人,黨政機關的幹部,高校、科研院所的專業技術人員等等。
新社會階層產生的原因
中國新的社會階層的出現與社會變革的背景有關。具體來說,有以下原因:
第壹,基本經濟制度的變化。中國已經從過去單壹的公有制經濟轉變為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公有制經濟。經濟領域的制度創新為中國新的社會階層的產生提供了制度基礎。很多人離開了原來的工作崗位,轉向非公有制經濟,或“下海”經商、自主創業,或進入民營科技企業、外資企業等經濟組織,或成為自由職業者。
第二,經濟體制的變化。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發展和完善,社會分工日益精細,為新的社會階層的出現提供了就業條件。例如,市場經濟的正常有序運行離不開以服務、溝通、監督和協調為主要功能的各種中介組織。提供就業、廣告、公關、信息、咨詢、家政、勞務、房地產等服務的服務中介組織就是其中之壹。中介組織從業者這壹新的社會階層應運而生。
第三,產業結構的變化。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社會生產力的快速發展,我國的產業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第壹產業產值在國民經濟總產值中的比重下降,第二、第三產業比重上升,導致就業結構和社會階層結構發生變化。比如,由於第壹產業比重下降,大量被分流的農民轉移到了第二、第三產業。在市場經濟的浪潮中,壹些農民找到了致富的道路,成為私營企業主和個體戶。
綜上所述,新的社會階層的出現是中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必然結果,是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的。
如何看待新的社會階層
人們對這些新的社會階層有不同的看法。有些人對新的社會階層不了解,有偏見,甚至把他們當成“異己分子”、“另類”。在這些人眼裏,新的社會階層,尤其是私營企業主、個體戶,往往與偷稅漏稅、制假售假、克扣員工工資、腐蝕領導幹部、敗壞社會風氣等醜惡現象聯系在壹起。的確,由於素質參差不齊,上述現象確實不同程度地存在於壹些新的社會階層中。例如,2001年,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 *查處個體工商戶案件7617萬件,私營企業案件1319萬件。當然,對違法者要依法查處,並加強監管,積極引導其遵紀守法。需要指出的是,上述違法亂紀的人在新的社會階層中畢竟只是少數。
應當看到,新的社會階層中的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指引下,通過誠實勞動和合法經營,為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和其他各項事業作出了重要貢獻。壹些優秀分子贏得了社會的尊重。他們的貢獻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它促進了經濟發展,增加了國家稅收。新的社會階層利用自身的生產要素直接參與或服務於生產過程,是推動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同時也為國家增加稅收。據統計,截至2001年末,我國私營企業* * *產值1231699萬元,營業收入1148424萬元,社會消費品零售額6245億元,出口創匯折合人民幣91347萬元。
二是擴大了就業機會,緩解了就業壓力。新的社會階層或自主擇業,或自主創業招工,吸收了大量失業人員和公共部門富余人員,擴大了就業機會,緩解了就業壓力。據統計,2001年,全國各類私營企業從業人員達27138600人,當年私營企業* * *安置國有企業下崗職工586438+0000人。非公有制經濟已經成為中國勞動者就業的重要渠道。
第三,為社會公益事業做貢獻。新的社會階層中有很多人,在富裕起來的時候,念念不忘自己的國家和社會,積極參與“希望工程”、“光榮事業”等社會公益活動,以各種方式回報社會。
總的來說,新的社會階層擁護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紀守法,熱愛祖國。他們勇於開拓,為中國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做出了自己的貢獻。他們都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團結為祖國繁榮昌盛做出貢獻的各界人士,鼓勵他們的創業精神,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表彰他們的優秀分子,努力形成各盡所能、和諧相處的局面。
當然,我們說新的社會階層中的廣大人民群眾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並不是否認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幹部和解放軍指戰員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中的主體地位。工人階級和包括知識分子在內的廣大農民,始終是推動中國先進生產力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的根本力量。這壹點毋庸置疑,不可動搖。新的社會階層中有很多人是從上述群體中分化出來的,他們之間有某種天然的聯系。雖然他們的個人財產不同,但沒有根本的利益沖突。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進程中,全國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壹致的,各種具體利益和內部矛盾都可以在此基礎上進行調整。制定和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基本著眼點是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確反映和兼顧不同方面人民的利益,使全體人民朝著共同富裕的方向穩步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