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與出納人員不可以壹個人。
因為:
壹、會計與出納是不相容職務,必須分離。這是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也是企業內部控制規範的要求。
二、會計與出納分開的必要性。
可以降低舞弊風險和差錯風險。是保證提高經營效率,保護財產安全以及增強會計數據可靠性的重要條件。
三、解釋
1、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會面臨風險,企業應當運用相應的控制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內。企業內部控制措施通常包括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授權審批控制、會計系統控制、財產保護控制、預算控制、運營分析控制和績效考評控制等。
2、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要求企業全面系統地分析、梳理業務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職務,實施相應的分離措施,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
不相容職務分離基於兩個假設:壹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或部門無意識地犯同種錯誤的概率要低於壹個人或壹個部門犯該種錯誤的概率;二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或部門有意識地合夥舞弊的可能性大大低於壹個人或壹個部門舞弊的可能性。因此不相容職務分離可以降低舞弊風險和差錯風險。
不相容職務分離是企業內部控制最基本的要求,是保證提高經營效率,保護財產安全以及增強會計數據可靠性的重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