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
報考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需堅持原則,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認真執行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履行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具有會計從業資格,持有北京市或國務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駐京部隊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教育要求
初級資格考試報考人員需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中級資格考試條件
報考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大學專科學歷並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或取得大學本科學歷並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或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滿兩年,或取得碩士學位並從事會計工作滿壹年,或取得博士學位。
其他資格審查條件
通過全國統壹考試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類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可以報考相應級別的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