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固定資產-固定資產
貸:營業外收入——捐贈收入。
捐贈設備的會計處理在《企業會計制度》第2341號“遞延稅款”科目使用說明中規定得當:“企業捐贈的非現金資產,應當按照本制度確定的價值借記,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按照未來應納所得稅的價值確定,將該商品記入本科目,按照確定的價值減去未來應納所得稅後的余額,貸記資本公積科目。企業使用、攤銷或處置捐贈的非現金資產時,應按規定應繳納的所得稅,記入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
擴展數據:
捐贈的實物資產不僅可以是設備等固定資產,也可以是原材料等存貨。固定資產和存貨具有明顯不同的屬性。
當存貨以低於接受捐贈時的實物價格出售時,會計結果必然虧損,而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的出售或清算價格低於接受捐贈時的實物價格,會計結果不壹定虧損,因為固定資產已經折舊,固定資產的估價包括原值和凈值。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