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會計科目的具體內容是什麽?
“會計記錄是在確認和計量的基礎上對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處理的壹種方法。我國以往的會計制度主要以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的形式規定,涵蓋了會計確認和計量的內容,集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於壹體。新會計準則改變了這壹傳統做法,明確了會計確認和計量報告構成會計準則體系的主體,從而實現了國際趨同;同時,根據會計準則,將156會計科目及其主要會計處理規定為準則應用指南的附錄。國際會計準則不涉及會計記錄,主要規範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會計科目由企業自行設計和處理。目前和今後相當長壹段時間內,我國仍然需要對會計記錄進行規範。這樣的設計和安排可以使會計準則更具操作性,有利於會計準則體系的全面實施。”1.設置新會計科目的指導思想1。與國際慣例接軌,將會計科目設置和使用的自主權逐步還給企業:“企業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在不違反會計準則中有關確認、計量和報告的規定的前提下,自行增加、拆分和合並會計科目。”“賬號供企業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查閱會計賬目和使用會計軟件系統參考,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賬號”。不再要求企業實行統壹賬號。2.盡可能取消過渡性科目,限制企業調整各期利潤的操作空間,如“待攤費用”、“預提費用”、“待轉讓存貨差價”、“待轉讓資產價值”、“股權投資準備”、“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準備”等。3.賬戶名稱更貼近會計內容,使報表編制主體和報表使用者可以通過會計科目直觀地看到會計內容,不需要再找壹個文件來解釋壹個會計科目所反映的經濟內容。比如對環境變化比較敏感的資產和負債,根據持有目的、市場狀況和管理要求的特點進行命名,如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投資性房地產、交易性金融負債等。4.簡化會計科目,提高會計信息的清晰度,使報表編制的主要操作更加簡潔高效;使報表使用者能夠清楚地看到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輪廓和線條,清晰地評價過去,準確地預測未來。例如,除銷售以外的所有應收款都被歸類為“其他應收款”(僅限於流動資產);不再按材料的用途設置科目,只設置“原材料”和“周轉材料”;非日常活動的“收益”和“損失”只有“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