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年社區居委會基本沒啥事。大家過著各自的生活,偶爾也有壹些活動,可能壹年也就那麽幾次,但是這幾年誒受相應政策轉移的影響,越來越註重鄰裏矛盾的調和,相應的關系擴大社區居委會的工作,然後這些臨時工大部分是按月發工資的,比如壹個月800塊錢。或者1500元壹個月,固定比例。平時也沒什麽可去的,但是事情越來越多,工作量也越來越大。很多人覺得自己的付出和收獲不成比例。
再加上這些社區居委會雇傭的都是臨時工,沒有任何社保和事業編制,所以很多人覺得這樣的工作不是可有可無的,因為他們想有壹個正式編制以後有基本的生活保障。人年紀大了,工作能力會下降,會有相應的養老金和醫保。生活會輕松很多,但只是社區居委會臨時工,沒有待遇的人,已經越來越多的考慮自己的未來和晚年。
其實這個問題很好解決,解決不了事業單位的編制問題。也可以采取和小時工壹樣的模式,調整工資水平按時發放,而不是按月發放。這種情況下,作為臨時工,很多人願意幹,因為臨時工想走就走,然後可以有更公平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