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財產處置,是指處置財產仍計入交易的收入。
①?財產處置收入?這些名稱反映了兩種情況:企業出售待售固定資產時確認的處置利得或損失;企業出售未單獨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時發生的處置利得或損失。
此外,債務清算組中處置固定財產產生的利得或損失以及非貨幣財產交換產生的利得或損失均計入此名稱。
(2)固定財產因自然災害的爆發而損壞或使用者仍失去使用效果?損壞、報廢、丟失?,是在嗎?場外費用?反應。
2.交易外收入和交易外費用的會計本質。
①?交易之外?名稱反映的是企業除交易費用以外的收入。這些包括債務結算,從市場中獲利,以及來自總是動搖企業的當局的援助。名字要根據填寫嗎?交易之外?部分表示要持有的爆發量;
②?場外費用?名稱是企業發生的除交易費用以外的費用的重要反映。包括債務清償組損失、特殊損失、非移動財產損失、報廢損失、缺盤等。名字要根據填寫嗎?場外費用?部分是指持有的金額。
3、資本收益和成本
①?成本?名稱的重要反映是企業因少數行為而要花費的資本支出,其重要手段是籌集消費準備所需的資本。
②?資本收集?重要反應是企業確認的資本收益,重要來源是銀行存款爆發的資本收益和根據關系規則確認的資本收益。
(以上物質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