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4、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對不遵守考試紀律、提供虛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七條、第十條、第十二條予以處理,並通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