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是指轉讓無形資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出售無形資產是無形資產所有權轉移的主要形式,出售方不再保留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因而不再擁有對無形資產的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無形資產確認的基本條件:產生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應當將取得的價款與無形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以及應繳納的稅款計入當期損益。
借方:銀行存款,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累計攤銷,
營業外支出(借方余額)、
貸款:無形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營業外收入(貸方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