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方:庫存商品/原材料(價稅合計)
貸款:銀行存款/應付賬款/預付款
在出售時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結轉成本時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原材料(價稅合計)
例如,某小規模納稅人商業企業於2002年4月購進貨物。
支付8萬元的價格,上述商品本月全部對外銷售,含稅出售。
銷售收入104000元(增值稅稅率為4%,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
7%,教育費附加率3%),相關賬務處理如下:
(1)購買的商品
借:庫存商品?80000
貸款:銀行存款8萬元。
(2)對外銷售
借方:應收賬款104000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1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4000。
(3)結轉成本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80000
貸款:庫存商品
80000
(4)稅金及附加的計算
借:營業稅及附加
名流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280
其他應付款-應付教育費附加?120
如果不考慮期間費用等因素,本月應納稅所得額=主營業務。
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稅費= 100000-80000-4
00 = 19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