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的特點是:直接根據記賬憑證,逐筆登記總分類賬。它是最基本的壹種會計賬務處理程序,其他各種賬務處理程序,都是以它為基礎發展演化而成的。
采用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時,需要設置三類記賬憑證,即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以便據以登記總賬。在這種賬務處理程序下,需要設置的賬簿主要包括特種日記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和分類賬(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賬)。
其中特種日記賬壹般采用三欄式;總賬采用三欄式,並按照各個總賬科目(壹級科目)開設賬頁;明細賬則可視業務特點和管理需要,采用三欄式、數量金額式或多欄式。
各基本步驟說明:
①根據原始憑證編制匯總原始憑證;
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或者匯總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包括收款、付款和轉賬憑證三類);
③根據收、付款憑證逐日逐筆登記特種日記賬(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
④根據原始憑證、匯總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編制有關的明細分類賬;
⑤根據記賬憑證逐筆登記總分類賬;
⑥月末,將特種日記賬的余額以及各種明細賬的余額合計數,分別與總賬中有關賬戶的余額核對相符;
⑦月末,根據經核對無誤的總賬和有關明細賬的記錄,編制會計報表。
匯總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是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的發展,它的基本特點是先定期將全部記賬憑證按照種類不同分別歸類編制匯總記賬憑證,然後再根據匯總記賬憑證登記總分類賬。
采用匯總記賬憑證核算形式,除需設置記賬憑證(收款、付款、轉賬憑證)之外,還應設置匯總記賬憑證(包括匯總收款憑證、匯總付款憑證和匯總轉賬憑證),作為登記總賬的直接依據。
匯總收款憑證是按“現金”和“銀行存款”科目的借方分別設置的壹種匯總記賬憑證,用來匯總壹定時期內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款業務,它按有關對應的貸方科目歸類匯總編制。匯總付款憑證是按“現金”和“銀行存款”科目的貸方分別設置的壹種匯總記賬憑證,用來匯總壹定時期內現金和銀行存款的付款業務,它按有關對應的借方科目歸類匯總編制。
匯總轉賬憑證是按照除“現金”、“銀行存款”以外的每壹貸方科目分別設置,而按相應的借方科目進行歸類匯總的壹種匯總記賬憑證,用來匯總壹定時期內的全部轉賬業務。
匯總記賬憑證的基本格式要求:在編制轉賬憑證和付款憑證時,只能編制壹借壹貸或壹貸多借的憑證,而不能編制壹借多貸的憑證;編制收款憑證時,則只能編制壹借壹貸或壹借多貸的憑證,而不能編制壹貸多借的憑證。
在匯總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下,需要設置的特種日記賬有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壹般采用三欄式;總賬按總賬科目設置賬頁,壹般也采用三欄式;各種明細賬可根據實際情況,采用三欄式、數量金額式或多欄式。
各基本步驟說明:
①根據經審核的原始憑證或匯總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收、付、轉三類);
②根據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登記特種日記賬(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
③根據原始憑證、匯總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登記有關的明細賬;
④根據壹定時期內的全部記賬憑證,分別匯總編制轉賬憑證匯總表;
⑤根據定期匯總編制的特種日記賬和轉賬憑證匯總表,登記總分類賬;
⑥月末,將特種日記賬的余額以及各種明細賬的余額合計數,分別與總賬中相應賬戶的余額核對相符;
⑦月末,根據經核對無誤的總賬和有關的明細賬記錄,編制會計報表。
科目匯總表賬務處理程序同匯總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壹樣,也是由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發展而來的。在該種賬務處理程序下,要先根據記賬憑證填制科目匯總表,然後根據科目匯總表登記總賬。
采用科目匯總表賬務處理程序,需要設置的各種賬簿與匯總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基本相同。科目匯總表是壹種表格,事先將本單位會計核算所使用的會計科目印成壹排,月末(或定期)將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中各個科目的借方發生額加總填入科目匯總表該科目的借方;將各個科目的貸方發生額加總填入科目匯總表該科目的貸方;最後進行縱向加總並試算平衡。平衡以後,即可作為登記總賬的依據。
科目匯總表核算適應用於生產經營規模較大,經濟業務較多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