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職能又稱會計反映職能,是指會計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對特定主體的經濟活動進行確認、計量和報告。
會計核算的內容主要包括:貨幣和有價證券的收付;接收、發送、增加、減少和使用財產;債權債務的發生和清償;資本和資金的增減;收入、支出、費用和成本的計算;財務結果的計算和處理;其他需要辦理會計手續和進行會計核算的事項。
會計的監督職能是指對具體經濟活動和相關會計核算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的審查。
會計與會計監督的關系;
會計與會計監督是相輔相成、辯證統壹的;
會計是會計監督的基礎,沒有會計提供的各種信息,監督也就失去了依據;
會計監督也是會計質量的保證。沒有監督,會計提供的信息質量就難以保證。
會計有兩層含義。壹是指依據會計法、預算法、統計法對會計憑證、財務賬簿、財務報表進行經濟核算和監督的過程。它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運用特殊方法對壹個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督的經濟管理工作。二是指進行會計工作的人員,包括會計主管、財產管理、出納等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