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培訓 - 請問會計老師,當壹個公司內的法人主體和會計主體不同時,要不要合並報表?那為什麽不合並納稅申報?

請問會計老師,當壹個公司內的法人主體和會計主體不同時,要不要合並報表?那為什麽不合並納稅申報?

妳說的這個問題涉及到會計基礎理論,會計實務,稅務實務。

在企業中,當法人主體與會計主體不壹致時,通常需要合並會計報表,但不是絕對的,存在不需要或不可能合並的情況;比如不擁有產權的獨立核算分支機構。

企業的納稅人根據稅收法規確定,納稅人是否需要合並需要根據稅收政策確定;當法律主體與會計主體不壹致時,納稅主體可以壹致,也可以不壹致。

比如,以集團公司為例,集團公司可以視為壹個會計主體,但法人單位仍然是壹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納稅人也是壹個獨立的子公司。

不壹定是這樣的。比如大型集團公司的增值稅,也可能是壹個納稅人繳納。

以上觀點供大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