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A公司是生產銷售產品A的企業,2008年壹季度,產品A的銷售收入為36萬元。根據A公司的質保條款,產品售出壹年,公司免費維修。甲公司通過合理的方法預測維修費用為9萬元,會計處理如下:
(1)銷售成立時確認預計負債:
借:銷售費用-產品質量保證
90000
貸款: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
90000
(2)維修支出實際發生時(假設支出8萬元):
借: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
80000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等科目。
80000
如果修理期間只支出了8萬元的維修費用,即“預計負債”科目有貸方余額65,438+0萬元,企業應在保修期結束後沖銷“預計負債”的余額,以沖減當期“銷售費用”。處理方法如下:
借: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
10000
貸:銷售費用
10000
在確認產品質量保證的預計負債時,應當註意:
壹是如果發現擔保費實際金額與預計金額相差較大,應及時調整預計比例;
二是企業對特定批次產品確認預計負債的,在保修期結束時,應核銷“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余額,不留余額;
三是企業不再生產已確認預計負債的產品的,應在相應的產品質量保證期屆滿後核銷“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余額,不留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