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2)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以上學歷。
初級會計職稱是助理會計師。擔任助理會計師的基本條件是:掌握財務會計的壹般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熟悉並能夠正確執行相關財務政策、財務會計法律法規;能夠承擔某壹方面或重要崗位的財務會計工作;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2017 165438+10月4日,十二屆NPC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取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並將第三十八條修改為:“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的專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