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憑證又稱憑證,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或者完成時取得或者填制的書面憑證,用以記錄或者證明經濟業務的發生或者完成。它不僅可以用來記錄經濟業務的發生或完成,還可以用來明確經濟責任。它是會計工作的原始數據和重要依據,是會計資料中最具法律效力的憑證。各種不能證明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的單據,如工單編號、購銷合同、采購申請單等,不能作為原始憑證,作為記賬依據。
1,按來
原始憑證又稱憑證,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或者完成時取得或者填制的書面憑證,用以記錄或者證明經濟業務的發生或者完成。它不僅可以用來記錄經濟業務的發生或完成,還可以用來明確經濟責任。它是會計工作的原始數據和重要依據,是會計資料中最具法律效力的憑證。各種不能證明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的單據,如工單編號、購銷合同、采購申請單等,不能作為原始憑證,作為記賬依據。
1,按來源不同分類:國外原始憑證和自制原始憑證。
2.按填制程序和內容分類:壹次性憑證、累計憑證、匯總原始憑證。
3.按不同格式分類:通用憑證和專用憑證。
使用:
原始憑證的主要作用是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常用的原始憑證有現金收據、發票、支票存根、銀行賬單、差旅費報銷單、產品收據單、請購單、借款單等。
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或者完成時取得或者填列,用於記錄或者證明經濟業務的發生或者完成。它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數據和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