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描述:
如果應收賬款的賬齡發生在2002年9月,那麽截止到2003年6月,應認定為小於1年還是大於1年?應該按會計年度確定還是按實際時間確定?有沒有具體的規定,從哪裏來的?
分析:
應收賬款(含應收賬款)賬齡的確定是以實際發生時間為準,而不是以會計年度為準。為了簡化核算,應收賬款的實際發生時間只能按月確認。例如,2003年4月6日發生的應收賬款到同年年末的賬齡為12-4 = 8個月。
所以問題中的賬戶年齡應該是=12-9+6=9個月,包含在1年之內。
至於具體規定,目前還沒有這方面的單獨詳細的規定。但是,無論從實務中習慣做法和基本常識的理解,還是從其他會計法規涉及的相關內容來看,賬齡的確定確實應該按照賬戶實際發生日至報告日的期間計算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