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子公司股權有兩種情況。兩種情況的區別在於母公司對子公司是否還有控制權,這壹點至關重要。
壹、在不喪失控制權的情況下處置子公司部分股權的會計處理:
1.個別說明:購買價與出售的長期投資賬面價值的差額(=長期投資賬面價值*出售比例/原持股比例)計入投資收益。
2.合並報表:處置價格與處置股權的差額,享有子公司凈資產的連續計算,核算時計入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權溢價)。
3.無論增加還是減少投資,在合並報表中,處置投資不確認投資收益(增加資本公積),新增股權不確認商譽(減少資本公積),都在“資本公積”中反映。
二、因處置子公司部分股權而失去控制權的會計處理:
(1)個人報告:
1.母公司因處置子公司部分股權而失去控制權。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長期股權投資(按比例減記)
產量
2.處置剩余股權(不具有控制和重大影響):按其賬面價值確認為長期股權投資或其他相關金融資產:a:由控制成本法改為不控制成本法;b:從成本控制方法變更為金融資產(無追溯調整)
3.剩余權益對原子公司影響較大,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進行追溯調整。
剩余長期股權投資的追溯賬面價值=原賬面價值-處置價值+按照權益法追溯調整的價值(調整後的凈利潤核算用於借記長期投資,貸記未分配及盈余或投資收益)。
(2)合並財務報表
1.剩余權益應當按照喪失控制權日的公允價值重新計量。
2.本期合並報表中處置投資的收益= [(取得的對價+剩余權益的公允價值)-原始份額]-商譽+(或-)其他綜合收益×原始持股比例。
原始股=原子公司自購買日起持續計算的凈資產×原持股比例。
子公司轉讓產生的虧損可以稅前扣除嗎?
妳不能。
1.包裹轉移引起的損失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25號,2011)第九條規定,下列資產損失應當以清單申報方式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
(壹)企業正常經營管理活動中以公允價格出售、轉讓、變賣非貨幣性資產的損失;
(二)企業存貨的正常損耗;
(三)企業已達到或超過使用壽命並正常報廢清理的固定資產損失;
(四)企業生產性生物資產達到或超過使用壽命時正常死亡造成的資產損失;
(五)企業按照市場公平交易原則,通過各種交易場所和市場買賣債券、股票、期貨、基金及金融衍生產品發生的損失。
第十條規定,前條規定以外的資產損失,應當以專項申報方式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企業不能準確確定是否屬於清單中申報扣除的資產損失的,可以以專項申報的方式申報扣除。
第四十七條規定,企業將不同種類的資產捆綁(打包)以拍賣、詢價、競爭性談判、競價等市場方式銷售的,銷售價格與應納稅成本的差額,可以視為資產損失,允許在稅前扣除,但應當提供資產處置方案、各類資產的定價依據、銷售過程的說明、銷售合同或者協議、交易和會計憑證、資產計稅依據的確定依據。
根據上述規定,妳公司將全資子公司股權和部分債權打包出售給A公司,形成的損失(包括股權損失和債權損失)以專項申報方式在稅前扣除。
2.償還子公司的債務損失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費用,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十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費用不得扣除:
(8)其他與收入無關的支出。
如何核算出售子公司的收益?記賬時要根據子公司的具體情況來處理。出售子公司是壹筆非常大的賬,而且涉及很多問題,不僅是記賬,還有稅務問題。財務也要清楚所有子公司的會計和稅務方面,才能在工作中立於不敗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