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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學校食堂提出合理化的建議(2)

對學校食堂的建議篇四

 近幾年各校食堂、超市的財務管理普遍薄弱,主要表現為:壹是將收取的學生夥食費、承包費在食堂單獨建賬,未納入學校大賬統壹核算,也未納入財政專戶管理,逃避了財政監督;二是將食堂、超市作為學校新的?創收渠道?,其盈余款被用於教職工的福利性支出,在食堂賬的?夥食支出?中違規列支教職工的夥食費、學校招待費、禮品費、交通費等;三是食堂、超市收入支出票據管理不規範,沒有經辦人、驗收人和審批人簽名,貨物采購、驗收未實行雙人采購等內部制約制度;四是學校食堂、超市用的大宗設備,如鍋爐、冰箱、消毒櫃等屬於政府采購目錄內的物品,本應嚴格按集中采購要求組織采購,卻未經市政府采購辦審批而自行購置;五是師生上繳的夥食費,應按?收支兩條線?原則及時全額繳存食堂專用銀行賬戶,而壹些學校卻直接用於食堂支出,坐收坐支夥食費收入。

 針對上述問題,為進壹步規範學校食堂、超市的財務收支活動,掃除財務管理盲區,嚴肅財經紀律,建議:壹是學校食堂、超市要建立校長負責制,財務活動由校財務部門統壹核算,財務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工作職責、工作權限、上崗培訓必須嚴格執行《會計法》的規定,以如實反映學校食堂、超市的財務收支情況,保證會計資料的完整和會計信息的真實;二是學校辦食堂、超市應遵循?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的原則,從維護學生利益、減輕家長負擔出發,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嚴格控制食堂成本開支範圍,規範夥食價格,力求收支平衡、略有節余,真正使學校食堂成為全體師生享受質優價廉營養餐的服務窗口,給學生更多實惠;三是有關主管部門應進壹步加強對學校食堂、超市日常財務活動的管理,認真開展監督檢查和抽查,促進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嚴格執行有關財經法規,使得執法主管部門對學校的監管不再有盲區。

對學校食堂的建議篇五

 總務處近期再次對我校食堂進行了全面檢查,同時走訪了部分師生,打聽了兄弟學校食堂的管理辦法,現結合我校實際,特提出食堂管理建議如下:

 壹、鑒於食堂工作的重要性,學校應盡快確定專職食堂管理人,隨時掌握食堂的成本、利潤,避免兩頭叫屈?食堂喊不掙錢,師生說吃不好。

 二、學校應盡快實行校園壹卡通,從而實現對超市和食堂的真正管理。

 三、食堂改制迫在眉睫,無論是學校改還是食堂自己改,反正沒有競爭就不會有長久的好質量、高質量。

 四、目前特殊時期學校可先明確值班領導對食堂負有監管責任,每天要對飯菜質量予以評估簽字,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避免問題累積釀成事故。

 五、學校應嚴格履行承包責任書,獎懲兌現不走樣。

 後勤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