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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重要知識點不變,但會結合不同的新的案例進行考查,也會變化出題角度。因此我們要在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新教材下發前重點學習基礎部分內容,新教材下發後著重學習教材變化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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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讀壹遍教材,第二遍的時候結合大綱區分重點,尤其涉及條件、金額、時限等條款要牢記,比如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各自的成立條件,表決條件,上市條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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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經濟法不是稅法。某年經濟法教材通篇都是稅法,但是考的和稅法沒壹點關系。如果現在還是這種情況,復習時要特別註意,不要做無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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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基礎科目有大量機械性需要記憶的內容,想要不背就通過考試肯定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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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既要註意在理解的基礎上記憶,又要學會把記住的知識靈活運用,還不能忽略平時反復鞏固多練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