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堅持原則,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沒有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有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證)。
2.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會計人員,除具備本通知前款所列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3.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會計人員,除具備本通知所列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兩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壹年。
5.獲得博士學位。
4.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類中級、初級資格,並具備本通知前款所列基本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相應等級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5.取得非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取得該學歷前後的會計工作年限可以連續計算。
上述資格要求的會計工作年限計算至65438+2005年2月底。
提示:不同地方的報考資格會有壹些差異。具體請咨詢當地人事考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