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會計科目按隸屬關系可分為總賬科目、子目和明細。
在實際會計核算過程中,對於壹些會計科目如原材料、應收賬款、應付賬款等。,我們需要進壹步了解他們的詳細信息。比如原材料,就要知道它的種類、數量、單價、金額等信息,需要在原科目下根據用途和需要進行明細設置,所以有總賬科目、子目、明細等。
總分類賬又稱總分類賬或壹級賬戶,是以總的方式反映所有會計要素的賬戶。明細,又稱明細分類科目或三級科目,是詳細反映所有會計要素的科目。有些總賬科目反映的經濟內容較多,可以在總賬科目和明細之間設置明細賬。子目,也稱為二級賬戶,是對總賬賬戶的進壹步分類,而明細則是對子目的進壹步分類。比如工業企業可以在“原材料”總賬科目下設置“原材料及主材”、“輔料”、“燃料”、“包裝材料”、“外購半成品”、“修理用備件”等子科目,然後按照材料規格、品種或型號設置明細。
目前,我國實行統壹的會計制度,這壹制度的典型特征是國家規定統壹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告格式。財政部於2000年2月29日正式發布了《企業會計制度》,並於2000年6月29日正式實施。指定的會計科目和名稱如下圖所示。
國家制定的會計科目由會計科目名稱和編號、會計科目使用說明、主要會計科目舉例三部分組成。
設置多少會計科目取決於會計科目經濟活動的特點、外部信息使用者和管理當局的要求等。
1,計提工資並繳納單位承擔的社保費用時:
借方: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等。)-工資等稅前工資金額。
借方: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等。)-社會保險費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費金額。
貸:應付職工薪酬-稅前工資。
貸: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費金額。
2.支付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稅前工資。
貸款:銀行存款中實際支付的工資金額。
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金額
貸款: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金額。
3.支付社會保險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金額。
借方: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費金額。
貸款:銀行存款
4.繳納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金額
貸項:從銀行存款中扣繳的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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