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1。會計分錄:借方:庫存商品(驗收單銷售總價)。
2.會計分錄: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3.月末根據計算出的采購差價率計算采購差價,差價計算單由計算人員和審核人員簽字。
購銷差價=(上期購銷差價期末余額+本期購銷差價金額)/(上期庫存商品期末余額+本期庫存商品金額)*100%本期購銷差價=本期主營業務收入x購銷差價。根據購銷差價計算單進行會計分錄:借記:商品購銷差價借款:主營業務成本。
小規模增值稅=當期主營業務收入的X3%。會計分錄為:借:主營業務收入貸:應交稅費-增值稅其他應交稅費的計算及會計分錄:城市維護建設稅=當期增值稅X7%教育費附加=當期增值稅X3%地方教育費附加=當期增值稅X2%(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計算)。
學校超市售出商品綜合差價率的計算?
綜合差價率的計算方法是將購銷差價按企業全部商品的存銷比例平均分攤的方法。具體計算步驟如下:
1.計算綜合平均差價率。將月末調整前的“商品進銷差價”科目余額除以本月商品銷售總額與月末“庫存商品”科目余額之和。計算公式為:
綜合差價率(含稅)=月末調整前“商品進銷差價”科目余額/(月末“存貨”科目余額+本月“商品銷售收入”科目貸方發生額)×100%。
2.計算購買和銷售商品之間的價格差異。將本月銷售商品總額乘以綜合差價率,計算公式為:
本月銷售商品應分攤的購銷差價(含稅)
本月銷售商品應分攤的銷售差價(含稅)=本月“商品銷售收入”科目貸方發生額×綜合差價率。
3.應根據已售出商品的購銷差額進行會計處理:
借:商品買賣的差價×××
貸:銷貨成本××××
由於商品購銷差價包含增值稅,分攤結轉的商品銷售成本後,企業結轉的含稅銷售成本調整為不含稅的實際成本,仍然是傳統的銷售成本核算方法,符合增值稅的核算要求。
壹般情況下,本月銷售的商品總額按“商品銷售收入”科目的貸方發生額計算,但如果企業有商品的分批次或折扣銷售,因其價格不同,應按照“商品銷售成本”科目的借方發生額計算。
如果企業各月之間的價差比較均衡,也可以用上月的價差率來計算。但為了真實反映庫存商品與已售商品的價格差異,正確計算損益,年末將對庫存商品與已售商品的價格差異進行核實和調整。
學校超市的會計處理並不太復雜,主要是進出商品的頻率太高,就像普通的商超壹樣,會計核算的重點是成本和利潤。在平時的進出貨中登記成本和對比銷售,計算已售出商品的綜合差價率也很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