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說,從史蒂夫的心理來說,和總裁其實是壹樣的。史蒂夫自己知道了這件事,向總裁進行了匯報。那麽,他匯報的目的是什麽呢?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既然他要向總裁匯報,那麽,總裁也應向董事會通報。
1、我倒是認為,根據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在壹開始史蒂夫就不應該將會計資料擅自帶出公司,並放在打獵時帶的公文箱裏,且保管不嚴,未上鎖及設密碼,以至於信息外漏。
但是,信息外漏的後果是什麽呢?其實並不很嚴重。只是鮑勃購買了大量該公司的股票而已。但是,鮑勃不買,其他人也會買。只不過股票資源的分配傾向於鮑勃而已。而且,如果鮑勃沒有看到該會計資料,誰又能保證他不會購買該公司股票呢?鮑勃壹個人的資金,不會占到公司的很大比例,且鮑勃並未將該信息透露他人。所以,鮑勃個人買賣公司股票,對公司股票的市價不會有很大的影響,起不到操縱股市等作用。唯壹的後果就是,鮑勃因為獲取了內部信息,而賺取了本不壹定屬於他的股價上升的利益。而這筆不當得利,又在鮑勃彌留之後,捐贈給了慈善機構。所以,個人認為,盡管會計信息泄露,但後果不嚴重,盡管從職業道德的角度應該報告,但報告時機已晚,起不到什麽實質性作用,除非象總裁那樣,將史蒂夫裁員,對整個公司起到警示作用。
所以,個人認為,史蒂夫可以不將該事情報告給總裁。
2、我並不認為史蒂夫報告總裁該事很道德。原來信息外漏的後果並不嚴重,對公司也沒有什麽影響。史蒂夫報告的初衷是希望總裁能夠理解該事並對此守口如瓶。這種想法並不道德,這就相當於想將自己的責任轉嫁到總裁頭上壹樣。
3、在該案例中,商業秘密的價值在於:市場並非完全有效的,從而能夠獲取市場上其他人無法獲取的內部信息(也就是商業秘密)的人,就可以憑借內部信息,獲取高於市場平均水平的收益。
對待公司商業秘密:
首先,要樹立相應的保守秘密的意識。對於機密文件,不得隨意帶出辦公場所。
其次,要建立相應的內控制度,在商業秘密的獲取上,能夠起到內部牽制的作用。單個人員不能獲取完全的商業秘密。
第三,要建立預防與補償機制。壹旦出現商業秘密泄露,公司將如何予以亡羊補牢。
第四,建立相應的懲罰機制。對泄露商業秘密的行為予以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