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處理程序
銀行賬戶處理程序包括明細核算和綜合核算的整個處理過程,具體步驟如下:
1.根據經濟業務的受理、填制、審核憑證,按業務涉及的會計科目確定會計分錄。
2.壹方面,根據傳票逐筆登記明細賬(或登記簿),涉及現金收付的,登記現金收支日記;另壹方面,根據同壹科目的傳票,編制綜合核算體系所屬科目的日結單,對當天業務涉及的所有科目的借貸金額進行打平。
3.根據分類賬準備資產負債表。
4.根據日結單登記總分類賬。
5.根據總賬編制日進度計劃,將所有科目當日的借貸余額進行打平。
會計檢查程序
會計檢查是防止會計差錯,保證會計記錄正確,保護資金安全的必要措施。從檢查的時間和內容來看,有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兩種。
1.日常檢查。每個營業日結束時檢查相關的賬簿。檢查的主要內容有:
(1)總賬中各賬戶余額和金額的借貸合計相等;總分類賬應按科目與所轄的明細賬和余額表的總余額相壹致。
(2)現金收付日記賬中的借貸方合計數應與現金賬戶日報表和現金賬戶總分類賬中的借貸金額相壹致;現金簿中的庫存數量應與實際庫存現金和現金科目的總分類賬余額相壹致。
(3)同業往來賬戶總賬上壹日的余額、借貸金額和余額分別與同業往來賬戶和同業往來賬戶報表上壹日的余額、借貸金額和余額壹致。
(4)表外科目余額應與相關登記簿進行核對,空白重要憑證和有價單證的管理人員必須核對當日的收貨、用貨、銷貨、入庫數量,確保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