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籌資活動方面:融資困難,資金嚴重不足
2003年國際金融公司(IFC)曾在中國做過問卷調查,30%的大型私營企業認為,金融問題是阻礙其發展的主要問題,40%的中小民營企業認為融資困難是影響發展的重要因素。民營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壹直被資金不足、融資渠道不暢所困擾。究其原因主要有:壹是企業自身的原因。民營企業由於自身的經濟實力和財務管理科學化的欠缺,往往達不到銀行規定的信貸標準。而且,相當多的民營企業資信相對較差,企業和銀行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取得抵押擔保貸款困難。二是體制上的原因,民營企業與國有銀行在所有制上的差異,造成了銀行與企業之間的距離,銀企聯系不強,使民營企業獲得貸款困難。
1.2 投資活動方面:缺乏科學性,盲目追求多元化
目前,我國民營企業的老板懂市場、會營銷、善交際的占80%以上,而擅長於企業內部管理的只占36%。換句話說,許多民營企業老板扮演的角色是高級采購員、營銷員、公關先生,而不是企業家、經理。因此,民營企業在投資中經常表現出輕率和違背經濟規律的行為,主要表現在企業盲目追求多元化經營上,只看到多元化經營所帶來的分散風險作用和將企業規模做大的虛榮成就感,而忽略了企業擴張與其資金實力、技術開發、市場開拓及內部管理等方面的矛盾,忽略了跨地區、跨行業乃至跨國的多元化經營是需要條件的,且多元化經營也不壹定能滿足人們分散風險的初衷,反而可能導致財務分散、風險增大。事實證明,在世界經濟500強企業中,沒有幾個企業是靠多元化經營安身立命的。
2 提高民營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
2.1 強化信用觀念,提高信用等級,拓寬融資渠道
資金作為現代經濟運行的“血液”,成為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必備要素。若不盡快解決融資難問題,民營企業就缺乏發展的後勁和活力,很容易被市場淘汰出局。民營企業要想擺脫目前融資難的困境,壹方面必須強化信用觀念,主動提高自身信用等級,做到誠實守信,規範經營;另壹方面,要積極拓寬融資渠道,可以加強與大企業的聯系,借助大企業的信用為其擔保,獲得銀行貸款。要加強與金融機構的聯系,不斷向銀行通報企業經營情況,讓銀行能夠把握住企業資金的流向,取得金融機構的信任,並按銀行信用等級評定標準規範企業的各項制度,積極爭取銀行的信用等級評定。
2.2 強化風險意識,提高風險管理水平
隨著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特別是中國加入WTO之後,企業面對的競爭更加激烈,企業經濟創造能力和科技競爭能力都很弱,競爭力低於國外同行業企業水平。因此,企業所面對的形勢更加嚴峻,風險也急劇增加。客觀上迫使企業從上到下都要樹立風險意識,並且要在經營過程中不斷強化風險意識,只有意識到了風險,才會主動加強內部控制,建立壹套行之有效的措施來識別、預警和控制風險,防止各種風險給企業帶來的損失。首先,設立風險管理部門。企業進行風險管理和風險控制的第壹步是設置專門的風險管理部門和配備專門的風險管理人員,風險管理部門直接對董事會負責。風險管理部門對企業每個業務部門進行風險的授權、控制和評估,並鼓勵業務部門養成將收益與風險綜合評估的習慣,使他們意識到風險始終是業務部門的風險而不是風險管理部門的風險。其次,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強化風險意識是開展風險控制的前提,而如何將抽象的風險概念轉化為實際工作中可以觀測和衡量的事項和指標,然後加以控制,這是風險控制的關鍵。企業需要采用壹套科學的制度和方法,也就是建立企業的風險預警系統。所謂企業風險預警分析,就是通過對企業相關經營資料和財務報表的分析,利用及時的業務數據和指標、模型的數據化管理方式,將企業已面臨的危險情況預先告知企業經營者和其他利益關系人,並分析企業發生相關業務危機的原因和企業單個業務環節及整體運營體系隱藏的問題,以提早采取防範措施。
3 建立有效的財務管理制度
3.1 樹立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核心理念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經營環境復雜多變,風險越來越大,要確保企業價值最大化,就必須樹立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核心理念,發揮財務管理預測、決策、計劃、控制、考核等方面的作用。企業以財務管理為核心,就能控制資金、成本、利潤,也就抓住了企業生產經營的各個方面。
3.2 健全和完善民營企業財務法律規範
國家立法機關應在《會計法》的基礎上,通過修訂《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等財務法規,結合我國民營企業的實際情況,借鑒發達國家經驗,盡快制定出臺專門適用我國民營企業特點的統壹的會計行為法律依據,明確民營企業法人對企業會計資料合法性、真實性所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從而減少會計行為的隨意性。同時,為保證民營企業財務法律規範的順利實施,政府和社會還必須建立民營企業咨詢與管理機構,為民營企業提供財務管理知識、投資評價、制度建設等咨詢服務。
3.3 建立嚴密的財務控制制度
第壹,建立不相容職務相分離制度。合理設置財務會計及相關工作崗位,明確職責權限,形成相互制衡機制。對授權批準、業務經辦、會計記錄、財產保管、稽核檢查等職務要有專人負責,不可兼職。第二,建立授權批準控制制度。明確規定涉及財務會計及相關工作的授權批準範圍、權限、程序、責任,各級管理層必須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職權和承擔責任,具體辦事人員必須在授權範圍內辦理業務。第三,建立會計系統控制制度。制定適合本企業的會計制度,明確會計工作流程,建立會計崗位責任制,充分發揮會計監督職能。
3.4 堅持財務管理要以人為本
民營企業財務管理制度要由專業性強的管理人員制定,並要靠業主與全體員工去執行和完善,因此,應從多種渠道理順人與財務管理間的關系。既要有高素質與能力強的專業財會人員擔任財務總監或財務主管,又要多層次、全方位地提高企業全體員工對財務管理制度的認知度。既要取得員工對內部財務管理的理解和支持,切實發揮企業員工在財務管理實施過程中的作用,又要把好用人關。既要克服“上陣親兄弟,打仗父子兵”的陳腐觀念,又要註意重要崗位人員的配備和選拔,使企業財務管理發揮出最佳效能,為全面提升企業的競爭實力服務。
3.5 建立責任人追究制
提高民營企業外部監督,必須加強對民營企業在財務管理上存在問題的會計行為責任人的追究。民營企業存在嚴重違反財經法規、違反會計法規、偷稅漏稅、隱瞞財務會計資料等情況的重要因素在於這樣做得到了不該得到的利益,卻沒有付出相應的成本。執法部門必須加大對民營企業不法會計行為責任人的追究力度,讓責任人為自己的不法行為付出高昂成本,才能制止不法行為的泛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