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審計的負責人也是公司財務會計部的副經理。違法嗎?
違規。如果內部審計人員同時也是財務部門的負責人,那就意味著財務部門負責人的決策和自身職責的履行都超出了審計監督的範圍。其他財務工作雖在審計監督之下,但由於隸屬關系,發現的管理缺陷和損失最多只能到達財務部負責人,而不能上傳到企業高層。但審計監督中對財務工作的監督是重中之重,所以上市公司審計負責人,同時也是公司財務會計部副經理,違規了。審計是由專職機構和人員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和其他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檢查和評價的獨立的經濟監督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