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權責制原則是當/本期費用。新舊會計準則都是在權責發生制基礎上的,新準則取消了預提費用和待攤費用,預提費用作為負債(應付)處理,待攤費用作為資產(預付賬款)處理。所以,不論是舊準則還是新準則,“預提”和“待攤”在沒有發生或攤銷前都不屬於“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