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名稱:現金出納
主要職責和任務:
1.執行國家金融法律、法規和制度,加強銀行櫃臺的審核和監督,負責本外幣現鈔的收付、兌換、整點、運輸、保管及殘損鈔的回收和兌換,合理計算庫存現金頭寸,確保對外支付。做好關愛人民幣的宣傳活動和反假工作。積極宣傳和推薦客戶盡可能使用轉移支付,減少現金交易。
2.認真落實實名制登記原則,不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或假名。個人客戶申請開立結算存款賬戶時,必須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並在身份證件上登記姓名和號碼;代他人開立個人存款賬戶時,應當要求其出示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件進行驗證,並在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件上登記姓名和號碼。建立健全個人客戶信息數據檔案,全面掌握存款人姓名、身份證號、住所、職業、經濟收入、家庭狀況等信息。對所有向本機構申請金融服務的客戶進行身份驗證,核對客戶真實身份信息,不向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金融服務。
3.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計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負責辦理儲蓄、銀行卡和個人貸款,按照外幣儲蓄的有關規定辦理個人外幣業務,註意鈔票和匯款的標誌,確保資金和業務的正確辦理。
4.根據委托協議,將需要支付或代扣的款項準確地轉入指定賬戶或從指定賬戶中扣除。
5.代理國債、基金、黃金、三方存管、外匯買賣等業務,按實名制要求為客戶開通或辦理相關業務,為客戶增加投資渠道。經辦人員應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和“了解您的客戶”的原則,建立客戶身份登記制度。
6.各項業務的受理嚴格執行財務法規和政策。采集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信息,符合報送條件的信息應及時錄入系統或通過聯絡員報送。
具體工作描述:
1.堅持現金收入,記賬前先收錢;現金支付,先記賬再付款;當面清點,壹清二楚,蓋章確認,明確責任,嚴格日清日結。
2.20萬元以上的現金收付應進行現場替代審核授權,5萬元以上的現金收付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進行審批和備案;辦理單筆金額2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654.38+0,000(含)美元或同壹存款人當日存款654.38+0,000(含)人民幣的個人存款業務,提取存款人身份證明;辦理個人取款業務時,壹次性支取人民幣5萬元,折合美元654.38+0萬(含)以上,由收款人提供身份證件,業務主管審核。其他的還必須提供代理人辦理大額存取款業務的身份證明。
3.櫃員應持證上崗,做好防偽宣傳、引導和收集工作。做好碎鈔兌換和殘破鈔的挑剔工作;做好有價文件的收集工作,做到賬實相符;規範現金核銷要求,嚴格執行差錯報告制度;嚴格執行兩人同時開箱制度;運送現金時,嚴格交接手續,及時完成賬務處理;辦理現金業務必須在視頻監控範圍內;如果是客戶填寫的收據,要審核收據的內容,如果是豁免收據,必須要求客戶簽字確認。
工作名稱:非現金出納
主要職責和任務:
1.各項業務的受理應嚴格執行財務法規和政策。采集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信息,符合報送條件的信息應及時錄入系統或通過聯絡員報送。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賬戶管理規定,各類單位結算賬戶應在開戶資料報送監管審核後開立。人民幣賬戶開立成功後,應及時向賬戶管理人報告,並錄入中國人民銀行賬戶管理系統。開戶單位賬戶信息的變更應報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或備案。
2.認真審查票據和憑證的真實性、有效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審核內容包括:票據金額;日期;收款人(付款人)名稱;簽名;背書和憑證上應寫的密寫次數和壓力;憑證是否被誤用、錯填、偽造或塗改;借款憑證是否已經業主審核簽字;憑證的內容、聯次、附件是否齊全等。
3.大額資金進出的驗收必須由分行授權人簽字,並實行雙熱線聯系。
4.公轉私存業務必須按照國家現金管理辦法辦理,公司出具的證明文件按照大額審批辦法由主管人員審批。
5.規範票據和憑證的傳遞和交接程序。
6.堅持審核蓋章負責的原則,在審核後的票據憑證上加蓋經辦人姓名和印章,明確責任。
7.業務印鑒必須符合規定:轉賬業務使用轉賬印鑒;清算章用於呈現借方憑證;業務承兌章用於出具信用憑證、收據等。
8.業務的記賬審核必須根據本行業務範圍內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或文本以及系統操作規定,選擇正確的交易代碼輸入業務信息。對於壞賬、表外賬、備查賬和經常需要檢查的業務,必須錄入詳細的匯總。錄入業務信息後,系統根據交易代碼進行賬務處理。有專用圖片的賬務處理,必須使用專用圖片進行賬務處理;如果沒有特殊屏幕,原始憑證由授權人審核後根據轉賬關系通過記賬通用交易集錄入。業務處理順序:資金轉賬,先收後記賬,資金轉賬支付,先記賬後過賬;轉賬業務中,先記借方後記貸方,其他銀行的票據歸集並適當入賬。
9.特殊業務操作,如凍結或解凍資金、臨時封存或解封賬戶、設置櫃員權限、修改生成的會計信息、打印交易、調整累計金額、調整利率、調整起止日期等,只能憑會計主管簽發並經有權人授權的操作任務書進行操作。
10.錯誤處理:當當日錄入的會計數據有誤時,經會計主管授權後,櫃員根據櫃員編號進行銷戶。系統中的跨機構核銷業務,由會計主管授權後,由原業務發起處理。隔日沖正錯帳和新年度沖正錯帳必須填寫錯帳沖正傳票,經會計主管授權後由櫃員憑沖正交易處理。錄入錯賬沖銷傳票時,抵銷內容和錯賬日期必須錄入。今年的錯帳用同方向的紅字反寫,去年的錯帳用反方向的藍字反寫。
11.負責憑證的銷售、保管、登記和驗證。
12.負責核對並打印結算憑證的出票人(承兌人)、出票人(申請人)和銀行匯票最終背書人的簽名,確保上述簽名與預留銀行壹致;負責審核並打印本行該匯票專用章,並確保上述簽名與相關印鑒壹致。
13.櫃員臨時離崗時,業務終端必須臨時註銷,憑證和業務章箱必須加鎖;櫃員密碼不得泄露和定期修改。
14.負責核對匯兌編碼信息,核對匯兌建議、提款和清算資金,並收集和記錄第二天的賬單。
15.負責發布客戶提交的現代支付到賬業務,過賬現代支付到賬業務,查詢和回復現代支付業務。進帳的簽發和進帳的錄入應確保各項要素正確、及時處理,以保證銀行和單位資金的安全。
16.檢查外匯匯款電匯申請書是否完整、字跡清楚、英文清晰、貨幣符號正確、大小寫壹致,收款人賬號和匯款銀行地址是否填寫完整。
17.托收匯票記載事項齊全,文字、數字金額壹致,收款人名稱、背書真實,出票日期在有效期內,符合票據托收範圍。
18.外幣支付憑證必須用文字和數字記載金額、收款人名稱、收款銀行名稱、付款人簽名等事項。
19.核對《補辦入境證明申請書》預留印鑒、收款人賬號、戶名、幣種、金額等要素是否齊全準確。
20.對已與銀行簽訂代理協議的企業,應將所提供的代理材料交經辦人員審核,並核對代理企業提供的身份證件。按規範要求分批為其開立卡、存折、存單等賬戶,並在保證資金適當到賬的情況下,按協議簽訂的事項定期或壹次性為其支付各類款項。
21.受理客戶提交的清潔收、結匯、售匯、付匯單據,審核單據的合規性。
22.結匯和付匯的會計處理,SWIFT報表的錄入,SWIFT查詢和回復報文的處理,匯兌水單的打印,出口收匯核銷單的出具。
23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涉外收支申報的規定,完成相關信息的申報。
24.負責數據收集,統計分析,各種業務報表的編制和上報。報告數據的收集要求真實、及時、完整。
25.根據業務需要設置手工賬簿,根據合法有效的憑證及時登記賬簿,每日結算余額,內容完整,數字準確,摘要簡明,字跡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