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盈材料的會計分錄
1.原材料盤盈,批準前:
借:原材料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2.批準處理後:
(1)管理原因造成的資產盤盈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貸:管理費用(紅字)
(2)非正常原因造成的資產盤盈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貸:營業外收入—資產盤盈利得
盤盈的原材料:是指由企業日常收發計量或計算上的差錯所造成的,且其盤盈的原材料,按規定手續報經批準後,可沖減管理費用。
盤盈的含義
存貨盤盈是指單位清查出無賬面記載或反映的庫存材料、材料和產成品等。因此出現實存數大於賬簿結存量或有物無賬的現象。
盤盈的相關知識
(1)固定資產盤盈:在固定資產盤點清查過程中,發現有未曾入賬或大於賬面數量的固定資產。
①經查明原因,通過在固定資產盤點盈虧表中分別列出與盤盈固定資產的相關內容等。
②除此之外,按規定手續報批後,應將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其重置完全價值和估計折舊分別入賬。
(2)流動資產盤盈:在流動資產盤點清查中,發現有材料、商品、產成品、在產品、自制半成品、低值易耗品等賬實不符、實物多於賬簿結存量的,稱為流動資產盤盈。這也要分析發生的原因,有的是由於計量不準或計算、記錄的差錯等原因造成的。在查明原因後,在盤點盈虧表中,分別列明材料、商品、產成品等名稱、規格、數量、計劃單價等,按規定手續報批後,將盤盈的流動資產入賬。壹般按計劃成本入賬,沒有計劃成本的,按估計成本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