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戶匯總表會計處理程序是在會計憑證會計處理程序下開發的會計組織程序。在科目匯總表的賬務處理程序下,會計憑證仍需設置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賬憑證,或者采用普通會計憑證。同時,為了根據所有會計憑證定期匯總,還應設置“科目匯總表”。這種會計處理程序對賬簿沒有特殊要求,與會計憑證的組織程序相似,即要求建立日記賬、明細賬和總賬。其中,總賬是按照科目匯總表定期匯總登記的,賬戶內記錄較少,所以可以使用所有總賬賬戶開設的賬戶頁,也可以使用按照每個總賬賬戶開設的借方、貸方、余額三欄式賬戶頁,方便全面反映各項資金的變動情況。
賬戶匯總表賬戶處理程序的優點是可以簡化總賬的登記。而且在登記總賬之前,編制賬戶匯總表,起到試算平衡的作用,可以保證總賬登記的正確性。其缺點是賬戶匯總表只反映當期的借貸金額,用於總賬登記和試算平衡,未能反映科目之間的對應關系,不利於經濟活動的檢查和分析。所以壹般適合單筆業務量大的中小企業。